谈论NBA球星,为什么更多强调的是姓,而非名字?
原因很简单,就是为了易于区别,美国的姓式情况跟我想象中的是有很大差别的,叫名字反而容易混淆。
首先,美国人的姓名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:教名+中间名+姓。在很多场合,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,或只取第一个字母,如美国总统George Walker Bush常常读作George W. Bush,所以由此推断,蒙奇.D.路飞是美国人,没病吧!(玩笑话)。
所以只剩下教名和姓的情况下之下,也导致了在同一个家族里,同名同姓的比例很大。此外美国的姓氏比名字要多,据说名字只有3500个,但实际常用的,女孩不过500个,男孩约800个。这个跟咱们的情况是完全相反的,我们拥有百家姓,人家却是有百家名。
这主要是因为美国人的教名大多数是从《圣经》上抄下来的,不外乎约翰、彼得、约瑟和玛丽等等。相比之下,姓式则十分多样化,早期世界各色人种混居杂处于美国,带来各自的文化、语言和血统,也带来各自的姓氏,稀奇古怪五花八门,一路传承下来。
所以,勒布朗.詹姆斯我们叫詹姆斯,詹姆斯.哈登我们叫哈登,斯蒂芬.库里我们就叫库里,就是叫姓不叫名。至于为什么科比.布莱恩特叫科比呢?主要是早些年CCTV直播的时候,解说员觉得布莱恩特拗口,叫科比好记且顺口,也就形成了现在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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